一、举报范围
存在低于《关于印发〈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(2022版)〉的通知》(吉勘设协〔2022〕15号)规定价格20%报价的、采取低价中标等方式的、为占有市场份额相互压价竞争的或其他扰乱市场行为的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举报的内容应真实、客观,所反映的“恶性竞争”、“低价竞标”事项问题明确,证据确凿。如所举报的问题模糊,线索不明,将无法登记受理。
(二)举报人须实名,请认真准确的填写联系方式信息,协会将按规定做好企业和个人信息保密工作。
(三)举报内容仅作为案件线索,协会将一一核实并及时予以回复。